Sunday, June 22, 2014

識玩,一定玩呢啲!



文:阿果
圖:香港電台

講「玩」之前,循例先說兩件小事。

第一件發生在地鐵車廂。前兩天乘地鐵,旁邊坐著一對父子,樣貌一致,行為更加一致——父親手推智能電話,迷頭迷腦地轉珠;穿著幼稚園校服的兒子,則捧著比他的頭還要大的平板電腦,指手劃腳玩遊戲。幼稚園學生竟也變了低頭族,果真贏在起跑線上。

第二件事。前一陣子心血來潮,重返童年社區,亂走閒逛。結果老街坊沒碰見幾個,倒發現了一個殘酷現實——我兒時最愛的玩具舖,全部消失,一間不留。新的屋邨商場,簇新亮麗,就是沒有玩具店、機舖,甚至孩子影蹤。是地產霸權又一傑作?還是現在的小朋友根本不再碰玩具了?

前者,當然是鐵一般的事實。地產霸權牢不可破,屋邨商場租金飛升,逼使老舖小店逐一結業,小本經營的玩具舖,自然首當其衝。至於後者,同樣不無可能,只因——不同年代的香港人,本來就有不同的玩樂方法。

追溯社會歷史,香港的戰後嬰兒,成長於資源匱乏的年代,根本就沒有什麼玩具。要消磨時間,就只得就地取材,自行動手,闊走廊裡捉迷藏,跳飛機,玩紅綠燈;大平台上跳橡筋繩,射碼子,散香雞籤,打波子……或自得其樂,或與眾同樂,總算度過簡樸但不失愉快的童年。之後的香港社會,經濟起飛,物資逐漸豐富,兒童不再是縮水大人,而是需要被培育的社會棟樑。自此,小朋友開始玩洋娃娃、機械人、煮飯仔、砌積木,甚至是紅白機、超任、Game Boy、Play Station。社會變了,香港年輕人的玩樂方式也變了。

直至近十年,時代在變,娛樂也在變。年輕一代當然繼續將「最緊要好玩」奉為人生信條,但閒時玩樂的方式,卻明顯漸趨單一。他們玩的遊戲,也許很多(App store遊戲應有盡有),玩的場所,同樣不少(網吧、快餐店、車廂、睡房),但玩的方法,卻永遠只有一種——各人不是盯著電腦,就是凝視手機,全神貫注,一心一意,不亦樂乎。

這種玩法,究竟有沒有問題?

你或許會想——玩之嘛,有乜所謂!但事實上,「玩」深入民間,與香港人的集體生活,絕對息息相關。它看似單純是正經讀書以外的生活奢侈品,卻一直反映香港人的脾性——戰後出生那一代,沒有玩具,卻會信手拈來,自製玩具,發揮創意,靈活變通。他們的玩具、遊戲,沒有說明書,全憑口耳相傳;沒有既定規則,只能因人而異,自訂玩法,務求玩得開心。時代,培養了他們變通、創新的習性。

香港人一直相信「獨樂樂不如眾樂樂」。於是,在港人的「玩樂足跡」裡頭,我們多見群體,少見個人。就算是遊戲機盛行的九十年代,無論你玩的是《街頭霸王》,要與宿敵一較高下;還是《魂斗羅》,與同伴攜手協力,「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」……打機也不止個人活動,而是「最好去朋友屋企一齊玩」的玩意。

至於現在,遊戲沒錯變得更好玩,畫面也更吸引,但放學時分,到快餐店逛一圈,你會發現年輕人雖然圍成一圈,但大部分都正低頭,盯著閃爍螢幕,埋頭苦幹,旁若無人。新的「玩法」,既方便(起碼唔駛去隔離屋,又或落機舖),又好玩(遊戲層出不窮),更十分舒服(躲在室內玩足一個暑假也沒問題),缺少的,只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交流——偶爾交換過關心得者,除外。

以為「勤有功,戲無益」?有時也視乎如何「戲」——近十年港式娛樂的單一化,彷彿勾勒出下一代香港人的面貌:受說明書所限,難以創新,不擅溝通。玩樂,可以事關重大。

在中五學生希賢與小麥心目中,「有無得玩」肯定至關重要,但更加重要的,卻是「究竟點玩」。他倆不單是相識多年的死黨玩伴,更是這個世代少見的「玩得之人」——無論是街舞、滑板、音樂、拍攝,兩人均有涉獵。兩個男生不單志趣相投,更一樣認為,這世代年輕人的「玩法」過於單一,也過於沉悶。兩人認為,要「好玩」,絕對要跳出框框,扔下說明書,遠離科技,聯同三五知己,揮發汗水,燃燒青春。

而玩樂,更應該是沒有任何藉口的——天有不測之風雲?其實落雨有咩可怕喎!隨街玩,要承受旁人的奇異目光?那為什麼要理會陌生人的看法?最緊要好玩!

眼見同代人,年紀輕輕,內心卻早已變成不折不扣的大人——不單少有玩樂時間,更加失去玩樂的能力,希賢與小麥決定攜手做個大娛樂家,將「最緊要好玩」的宗旨發揚光大。為此,兩人一邊追溯歷史,繼承埋周、捉雞腳、跳橡筋繩等昔日港式遊戲;一邊身體力行,嘗試用自己的汗水、熱誠和傻勁,逐一感染身邊的「宅男」朋友——與其埋首冷氣房間,獨自發笑,私下心跳,何不告別虛擬,回歸基本,抓住青春的尾巴,一班人聚起來,一同嬉戲,一同歡笑,一同流汗?

識玩,不如玩呢啲!

刊於主場新聞、都市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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