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25, 2016

我們都愛大毒物

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60124

過去兩周,香港流行文化忽然變身箭靶。官媒、左報不約而同,直指港人至愛,萬箭齊發:先有《100毛》及「毛記電視」被《文匯報》狠批「內容低俗」、「離經叛道」,乃「荼毒青少年的大毒物」;後有電影《十年》遭《環球時報》「影評」抨擊「完全荒誕」、「宣揚絕望」,甚至是危害香港社會健康的「思想病毒」。

聽見這些說法,我一方面反胃作嘔,但另一方面又得承認,稱香港流行文化為「大毒物」,也許並非沒有道理。

眾所周知,我是香港流行文化的忠實擁躉,這兩三年,一直落力(在鍵盤上)奔走,當眾在油麻地(果欄)一帶推銷這正在式微的大眾玩意,風雨不改,面不改容。然而,有時推銷得太多,連自己都不禁面紅滴汗。誠然,香港流行文化雖然偶有佳作,有教人歡笑,使人感動,甚至賺人熱淚的本事;但亦經常教人學壞,使人作嘔,有時為了賺人金錢,它更不惜促銷垃圾,麻醉意識,荼毒心靈,做盡十惡不赦的壞事。

這種「流行文化有毒」論,有根有據。譬如說,社會學的文化批判理論一直提醒地球上所有生物,不要對大眾文化跟車太貼,因為普及文化世界不過是資本制度一部分,它前台看似五光十色,炫目迷人,但實質被廣闊無邊的大花紙包裹。撕去包裝後,大家會發現後台原來坐滿商家,擺滿算盤,塞滿支票;創作人腦袋裏擺放的少有「真善美」,多是「大市場」。

左翼論者還認定,流行文化不止是草根人民的集體娛樂,更是以上欺下的意識工具:所以《六點半左右新聞報道》可以壓抑階級意識,荼毒腦袋,令觀眾笑完就算,放棄抗爭;於是《100毛》讀者笑完「腦細」,發泄完情緒,鐵定就會放鬆拳頭,乖乖返工,繼續聽從老細指點(又名「老點」)。從這角度看,流行文化明顯惡貫滿盈。

道德主義者也有話要說。他們深知普及文化非大會堂歌舞劇,從不會將教化眾生、維護道統視為己任;相反,為了討好大眾,貼近平民,它致力集市井、低俗、粗鄙於一身,毫不羞愧,甚至引以為傲。在道德主義者眼中,流行文化永遠是洪水猛獸化身,時而推崇低俗品味,破壞倫理,時而將「老母」、「一戴一露」等危害人類文明的語句掛在口邊,擺明在謀殺細路童真,毒害有為青年。

可是,左報官媒不曾(或不想)理解的是,「大毒物」雖是世間所有普及文化的本性,但放在香港社會,這些毒素卻偶爾會轉化成有益物質——例如「癲狂」。

毛記電視 癲狂重現

癲狂,是香港流行文化神髓所在。電影理論家David Bordwell曾以「盡皆過火、盡是癲狂」來讚譽黃金時代的香港電影,在他看來,港式流行雖然煽情、吵鬧,但敢於破格,情感坦率,因而贏盡歡心。所謂「癲狂」,不單不是貶義,反而更跟「靈活」、「即興」、「山寨」、「創意」一道,盡顯香港文化的獨特優點。可是,後來隨着社會環境轉變,香港文化生產逐漸以制度行先,講究效率,看重市場,靈光不再,癲狂失蹤。

事隔多年,打開毛記電視,癲狂重現。較之流行文化大工廠,它人手不多,地方狹小,怎看也是一間山寨廠。但過去幾個月來,這山寨廠卻使出失蹤多年的港式蠻勁,認真發狂:每時每刻抓住話題,開會拍板,即興動手,度橋扭計,敢玩敢試敢創新,炮製出一件又一件令人爆笑、感動甚至掉下真眼淚的上乘之作。

當然,你可以批評它內容低俗,臉貌醜陋,破壞規矩,離經叛道,顛倒倫理……這通通是事實,但請別忘記,就算如今升上神枱的徐克、黃霑、周星馳,也爆過粗口、講過老母、被罵過「不文」、「粗俗」、「無厘頭」,儼如文明社會大毒瘤。但那又如何?一樣無損地位。毛孩注定不是流行大師,但刺中人心,流露情感,即興踩界的本領,卻處處流露當日普及文化黃金年代的影子。這件「大毒物」,毒得來,有意思。

癲狂以外,流行文化也素來喜歡「嚇唬香港社會」(《環球時報》語)。很抱歉,近期大受注目的《十年》並非唯一例子,九十年代初在港產片大銀幕,陳百祥已說過「再嘈拉你上深圳」(《逃學威龍3之龍過雞年》);周星馳拆穿過大陸領導的貪污失德(《國產零零漆》),連鄭裕玲也喊過「一國兩制完喇!基本法完喇!」(《表姐,你好嘢》)……顯然,危言聳聽、宣揚絕望,向來都是香港電影的拿手好戲。

沒有創作人天生喜歡掐死觀眾,我們要問的反而是﹕流行文化何時會指嚇蒼生?明眼人都知道這跟社會環境密切相關。九十年代港產片之所以屢屢出現大陸笑話,全因當時香港身陷切切實實的回歸恐慌;今天《十年》賣座,同因大家害怕核心價值名存實亡。愛國人士(如梁美芬)眼中「完全荒誕」的失實寓言,在香港人眼中,根本是「隨時成真」的現實預言。

換句話說,我們既可將流行文化視為一枝粗針筒,將創作人的邪惡意念,強行灌進觀眾腦袋,但同樣可把它看成一面大鏡子,將周遭氛圍、集體心跳、百姓表情全數吸收,然後逐一反映在大銀幕之上。單純將之視為「我講乜你信乜」的「思想毒藥」,不是高估幕後、看扁觀眾,就是旨在抹黑,別有用心。

香港流行文化從不是聖人

別低估從不單純的香港觀眾。經過多年操練,大家老早撕開「受眾」標籤,學懂鑑言察色,分辨「思想毒藥」。毫無根據的恫嚇、並無對象的惡搞,根本難以挑動百姓心情。試想一下,倘若社會無風無浪,你認為沒有大明星主演的《十年》會場場爆滿?若非北方洪流逐點南下,香港人又怎會相信五個導演提供的「自我恐嚇」?一切都如周星馳於《蘇乞兒》片末所言,「丐幫有多少弟子,乃由皇上決定」;政治寓言對大眾的感染力,同樣取決於當權者手中——當然,他們也許根本毫不在乎。

香港流行文化從來不是聖人。它不單背插萬箭,滿臉鬍鬚,更加本性癲狂,動輒唬人。但在環境惡劣,絕望無力的時候,我們最需要的,可能不是高高在上、俯瞰眾生的天使,而是情感直率、與你我同呼同吸的讀物——又或毒物。

Friday, January 15, 2016

毛記狂潮(下):流行文化的世界變了嗎?

星期一晚在伊館看《毛記電視分獎典禮》,我的座位碰巧在一眾報章、雜誌攝影師旁邊,全晚看著他們在通道上跑來跑去,舉起相機,影個不停,感覺十分有趣。

有趣,因為心裡在想:假如我是傳統媒體的攝影師,身處這個所謂的頒獎典禮,應該如何是好?當晚到場的大眾明星不多 — 徐小鳳現身,當然要影;何韻詩、王宗堯,甚至河國榮,名氣或有高低,但總算是大眾認識的公眾人物,亦肯定要影。

那毛記的自家藝員(或「偽員」)呢?盤菜瑩子和利君牙外表標緻,按快門這決定,不難做;但什麼「專家 Dickson」、東方昇、安不尊、崔健芒……個個奇貌不揚,大眾又不熟悉,影完老總也不會登吧。唔駛影啦……如果我是他們的話,肯肯定這樣想。

但最矛盾的地方是 — 全晚獲得觀眾最響亮歡呼聲的,偏偏就是這個毒男模樣的 Dickson;分獎典禮開騷前十分鐘,伊館某角落已經傳來觀眾大呼小叫,原因不是彭浩翔或王維基入場,而是東方昇路過看台,跟粉絲玩自拍;在不少現場觀眾眼中,盤菜瑩子、黃慘盈是比藝人更藝人的「藝人」。

你說,怎麼辦?

一切彷彿都變了。從前,香港流行文化的世界,一律視「大」為標準,具有主宰地位的大台、大公司、大明星,加起來,就是這個世界的全部。遠離大台的,就是不入流;被大公司放棄的,即是半紅不黑;當不成大明星的,唯有轉做綠葉,拱照中間那朵牡丹。

但毛記分獎禮所標誌的 — 「網絡」、「細台」、「素人」 — 卻正好完全相反。

「什麼才是真實而恆久?或者我一直會保存着這份『無大無細』,因為現代的薪火相傳要良性互動,有時候經驗捉在手裏,分分鐘會化為『老餅』,反而與時並進,才能歷久常新。」

前商台高層俞琤台上一番話,彷彿成了這現象的最佳註腳。

香港流行文化的世界,真的變了嗎?

*   *   *

網絡的勝利

毫無疑問,毛記分獎典禮的成功,對整個網絡世界而言,是一場勝仗。

可以想像,不太熟悉網絡文化的年長一輩,這兩年天從報章、雜誌讀到這場騷的報道,鐵定抓破頭皮,大惑不解。

「這真是一個頒獎禮嗎?方健儀不是女主播嗎?怎樣走去了唱歌,還得到女歌手獎?容祖兒呢?怎麼會無獎?」分獎禮翌日,我在茶餐廳偷聽師奶們進行以上對話。

很明顯,「他們」和「我們」之間,隔著非常巨大的一條縫隙。

這未必單純是世代或年齡的隙縫,而是媒體習慣差異引伸出來的結果 — 「我不上網(或者不玩 facebook),怎麼可能看到你這間「毛牌」電視台?」你絕對可以想像到他們的反應。不過,這道縫隙的出現,年輕一代注定興奮莫名 — 正如早前劉慧卿不明白何謂「直播打機」,大家立即從心底裡爆發出來的,恥笑聲。

就像,這是屬於後來者的一場勝利。

或許大家輸得太多次了。網絡文化其實已經盛行了很多年,甚至如海浪般,不知翻過了幾多次(例如現在已無乜人講『是咁的』)。然而,這種文化放諸主流世界,卻一直被壓抑、克制、甚至攻撃 — 沒有人覺得網絡潮文或潮語,能登大雅之堂;很多成年人、有權力的社會人士,更認定網絡文化就等同「玩玩吓」、「唔認真」,就算是肯定它的娛樂功用,也不忘補上一句「賺到錢咩」,如果不,「那即是廢青的娛樂啦!」

正如大家看《網絡挑機》時,李力持、王晶、陳百祥看待「網絡紅人」的態度。「如果你想搞創作,應該入 TVB 由低做起,大把你學!」李力持和王晶異口同聲,彷彿要發揮創意,一定要進入既有的文化生產制度。

因為他們都是這樣走過來的。

誰是大眾?

面對由主流世界劃定的規則,老早浸淫於網絡文化,甚至視網絡世界為主要(精神)食糧的那班人(他們通常被統稱「網民」),時而挫折,時而氣憤 — 有乜理由在既有文化制度下生產的,才是創作?高登音樂台的惡搞不算嗎?有乜理由娛樂版、潮流雜誌的封面,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個大明星?難道網絡紅人沒有市場嗎?

昔日的香港流行文化崇尚「大」的法則:與大公司、大平台、大明星扯上關係的,才能進入主流的圈子、大眾的世界。其餘的(例如所有與網絡相關的人、事、物),很抱歉,只會被定義為「小眾」,不入流,然後就被排除於外 — 「你咪繼續做網絡紅人囉,主流世界唔啱你玩。」

可是,究竟何謂大眾?何謂小眾?以前的世界,界線清晰,黑白比較分明。但隨著時間推移,網絡興起,這條界線日漸模糊。

2013 年《100毛》的誕生,對傳統的流行文化世界,其實是一次挑戰(甚或警號) — 封面人物可以不是張家輝、古天樂、劉青雲,而是阿 Bob、劉江、林雪?翻開裡面,竟然不是正經八斗的人物訪問,而是將網絡話題、潮文潮語實體化?

天呀,這是什麼玩法?

不過縱有此例,當時香港流行文化的主流世界,卻繼續圍繞著大家熟悉的大台(無綫、商台等)、大明星(雖則所餘無幾)而轉動。給流行文化設定 agenda 的功能,仍牢牢掌控在傳統媒介之手。

當然,你又很難怪傳統媒介和文化機構的話事人會做出這樣的決定 — 大佬,他們跟網絡世界,根本就有道難以逾越的縫隙。不是說他們不懂上網,但「平日會上網」和「終日浸在網絡文化裡生活」,絕對是兩回事。就算中下層的員工早有覺悟,但要左右高層們的決定,仍有難度。

因此,很自然地,主流媒介開始遠離部分觀眾的視線。取而代之的,是能夠將大家當下關注、討論的話題、人物進行整合、盤點的網絡媒介。「毛記電視」的運作正是標誌 — 最近網絡流行什麼,我就講/玩/笑什麼。

流行文化的玩法,在變

面對傳統媒體的不濟,毛記擺明車馬,衝著這班「老人家」而來,大肆追撃,瘋狂追打:於節目形式上,它戲謔無記(由《犬時代》到《星期三港案》);在節目內容上,它(永恆地)嘲笑亞視。與傳統媒體對著幹的取態,相當明顯:你傳統媒介不思進取嘛?我就諷刺你、取笑你,甚至挪用你的方式,照著你的玩法,但做得比你更好、更受歡迎,吹咩?

譬如很多人都因《星期三港案》對毛記另眼相看,說它比傳統的新聞時事節目更好看,更動人。

「毛記電視分獎典禮」引來哄動,正標誌著網絡媒介、網絡文化,以至整個網絡世界的一次全面大勝,甚至如陳心遙在《信報》寫,「每一個給這個娛樂騷的Like和Share,其實都是狠狠摑在『主流媒體』面上的巴掌。」

你以為網絡世界沒有市場,賺不到錢?偏偏「毛記」找到贊助,封蝕本門,甚至像做出了徐緣口中的「marketing 奇蹟」;你以為網絡文化以娛樂行先,只懂風花雪月?「繁忙兒童合唱團」親身示範原來娛樂騷也可道盡香港社會哀歌,教你笑出有淚;你以為「毛記電視」主力戲謔,無聊之至?這場騷又證明了一個事實:原來你用最認真的態度做最無聊的事,大家是懂得欣賞的。香港(部分)觀眾並未失明。

完騷後,方健儀一段分享更反映了毛記如何認真地無聊 — 方在綵排時唱完《婚姻背後》,自覺完美,怎知台下林日曦黑著臉,指正她最後一句的停頓位不對。方健儀心想:「駛唔駛咁認真?」怎知唱完第二次,林日曦仍舊不滿意,結果跟方一同翻看徐小鳳的原唱版本,尋求改進。

「就算玩,我們一直都在認真玩。而且今次,我們是『真.認真』。」就如分獎禮的場刊所寫一樣。

觀眾在變

屬於香港流行文化的新時代,經已來臨。除了「新.媒介」,「新.觀眾」亦跟以往那一班明顯有別:他們社會意識濃厚,毫不討厭政治;他們擅玩媒體,主動出撃,不再呆坐沙發,等你施捨養分。

更更更重要是,他們不再是純粹小眾 — 或許人數上他們仍不及安坐梳化的主流媒體觀眾,但這班人的口味、焦點,以至他們喜歡的明星,主流世界再不能輕言忽視。

流行文化是一門大生意,再硬頸的話事人都要看市場的面色做人。網絡洪流來勢洶洶,觀眾變,即是市場變,流行文化的生產、決策於是不能不變。

藝人也變

就連「藝人」的定義都不同了。

以往流行文化世界裡,有一種生物,名叫「明星」。明星的出現,從非偶然:一方面他們本身身懷絕技,在年月的砥礪裡(如梅豔芳自小在荔園唱歌),練就出一套無可匹敵的技藝;但空懷絕技亦不足夠,要成為流行文化的明星,還須大媒介、大公司出力配合,上電台派歌,去《勁歌》獻唱,年尾橫掃獎項……大家七手八腳,炮製出大眾面前一顆又一顆耀眼明星。

眾所周知,後來世界變了。各大頒獎禮仍在,但香港流行文化開始再生產不出昔日的大眾明星。反而,在新媒體、網絡文化的大行其道之下,一些新晉流行 icon 開始冒起。

嚴格來說,他們當中不少奇貌不揚,毫無星味,怎計也不是「明星」。偏偏,在相應的觀眾圈子裡(你阿媽唔識盤菜瑩子是很正常的),這些 icon 的曝光率卻是奇高 — 甚至比傳統的流行明星更加火紅。

香港流行文化的勢力版圖,從此洗了牌。在主流世界眼中,吳業坤只是一個諧星歌手,但在網絡世界,他卻人氣高企。你是傳統媒介的話事人,如何是好?盤菜瑩子肯定不為眾多家庭觀眾熟悉,但她的落淚畫面,卻教大批網民一同動心,又怎麼辦?

去慣頒獎典禮的攝影師,怎麼辦?

*

大台被撼動

甚至乎,連看似穩如泰山的大台,地位也開始受到挑戰。昔日的香港流行世界,「大台」就是一切 — 叱咤 903 熱播的歌,就是 hit 歌;TVB 熱捧的藝人,就是紅星。這些流行大台茲事體大,架構繁複,但它們生產的作品,以至其地位,多年來卻一直廣為大眾接納、推崇。

這就是大台的地位。

步入網絡年代,世界又變了。大台仍然大,接觸的觀眾仍然多,但在此以外,又出現了無數規模較小的群落圈子(毛記是其一),吸納不少已經對大台生厭的觀眾。這些圈子有的無甚威脅(在傳統媒介眼中),有的卻持續膨脹,繼續擴張,甚至彷彿會挑戰大台的地位。

舉例說,我記得以前每年年底,很多人(特別是自命走在流行尖端的人)總在忙於「撲」叱咤飛。而過往的叱咤台上們,DJ 們也總不厭其煩,一臉自豪地重複笑話:叱咤,真係好難撲飛。

但今年,奇怪的事情發生了。一票難求的,不再是叱咤飛,而是秒速售罄的「毛記電視分獎典禮」。

香港流行文化的走向,似乎由「大台」轉到旨在「反大台」的「細台」(如「毛記」)。

俞琤的現身更是標誌中的標誌。以往多年,她任職商台期間,準會出職叱咤頒獎禮,並在頒發「我最喜愛」大獎時,提著咪,講幾句發人深省的說話。今年,她退出商台,缺席叱咤,卻現身「毛記」,更在台上講明:「有經驗捉在手裏,分分鐘會化為『老餅』,反而與時並進,才能歷久常新。」這番說話,看似在對年輕人說,但一眾主流媒體高層聽見,怎不百般滋味在心頭?

像朱順慈所說,在毛記身上發生的,根本就是一個大衛對抗巨人歌利亞的勵志故事。不少毛記支持者甚至已在期待將來:

由大衛取代歌利亞的地位,似乎指日可待。

觀眾在變,市場在變,明星在變,媒介在變,大台將倒……凡此種種,怎麼不令人期待,一個流行文化新世界,即將來臨?

*   *   *

有變,也有不變

早說了,請勿誤會了流行文化,更毋須早下結論。因當下香港流行文化的世界,有變,但其實也有不變。

就以大台為例。沒錯,毛記表面上以「反大台」為號召,但實情它在玩一個頗為曖昧的互動遊戲:一方面它對傳統媒介的戲謔與批評,絕不留手;但另一方面它不是不知道年輕一代對大台的感情其實相當複雜 — 大家沒錯好討厭 CCTVB 的膠劇,但確實又喝無記奶水長大。對於河國榮,大家始終是有感情。

於是,毛記化身藤蔓,吸收大台養分,挪用無綫的節目(《勁歌金曲》)、聲音(韋家晴)、藝員(如Joe Junior、劉江、方健儀)、風褸,強行插入社會議題,進行二次創作……關於這現象,朱順慈文章已詳細地羅列眾多例子,在此不贅。

如此看來,毛記鬥無記當然十足十「大衛決戰歌利亞」的精彩戲碼,但說到底,大衛心裡其實絕不希望歌利亞倒下,由自己取而代之 — 反而恨不得他千秋萬世,同時出醜人前,讓他得以在江東父老面前,繼續表演。

沒有大台曾經輝煌的創作,根本就沒有毛記出色的二次創作。創意失去基礎,要玩把戲,難上加難。

毛記與大台的關係,其實不如我們所想那般簡單和絕對。

與商台的關係亦然。《100毛》的三個創辦人,林日曦、陳強、阿BU,全部出身自商台。他們的創作技藝、工作模式,以至價值觀,不少都是在商台工作期間練成。沒有商台,究竟三子會不會創作出《黑紙》、《100毛》,以至今天的毛記電視?恐怕未必。

因此,俞琤亮相分獎典禮,與其說是毛記(或新媒體)對撼叱咤的一次勝利,倒不如說,是一種繼承。很明顯,在流行文化的世界裡,大台依然有它的價值和功用。單純以毛記的突圍而出,就認定流行大台節節敗退,甚至毫無意義,這並不公道。

我們不必急於宣布新媒體已經佔領了舊世界。

*   *   *

毛記再造流行輝煌?

分獎典禮牽起全城熱話,香港流行文化許久沒有如此熱鬧過。於是,又有很多人暗暗期待,毛記的興起會為流行文化的世界重新注入活水,令近年陷入低谷的它,回復生氣。

眾所周知,香港流行文化曾經輝煌。現在大家鄙視的無綫,曾經炮製出不少大學教授與販夫走卒攜手叫好的經典;如今死氣沉沉的流行樂壇,不知生產過幾多港人耳熟能唱的(真.)流行歌曲。

毛記的成功,其實正正是拜港式流行昔日輝煌所賜 — 要不是《愛是永恆》如此經典,大家對《亞視永恆》的印象不會深到入骨;要不是無綫成功製造幾代人的集體記憶,毛記戲謔無綫節目的方式亦不會引起眾人共鳴。二次創作的確很精彩,但若沒有精彩的原創,再厲害的改詞也暗淡無光。

所以,對毛記引領香港流行文化將來的期望,其實有點不切實際。以他們現在的玩法,充其量能令大家回想昔日流行文化的輝煌,或為以往作品賦予全新意義;但旨意它創作一個新的流行世界,並不可行。

舉例說,分獎典禮當晚,台上歌手一共表演了 15 首歌,當中有 11 首,原曲都是十年前的作品(例外只有《越難越愛》、《羅生門》、《鋼鐵是怎樣煉成的》、《Sugar Baby》)。

可以想像得到,假若以後香港的流行文化不再流行,亦再製造不了共同話題,就算沒有網絡廿三條,毛記的二次創作亦只會舉步維艱 — 除非它再改變玩法。

因此很明顯,此刻的毛記,絕對不是香港流行文化的救星。

而坦白講,大家若有此期望,對它不公平之之餘,也太天真。

*   *   *

世界變,毛記又會點?

老實說,我很喜歡毛記電視的二次創作,試過看到落淚,試過笑到翻肚,但夜深人靜的時候,偶爾也會想,他們能夠玩到幾時呢?

當然,香港流行文化曾經輝煌 — 而且非常輝煌。可以用作二次創作的作品,其實相當多。從生產角度看來,只要毛毛們腦汁永不乾涸,毛記這套玩法,要持續其實唔難。如萬千「毛孩」所願,下一屆「分獎典禮」移師紅館舉行,指日可待。

但屆時觀眾口味會不會變?我不能不懷疑。

利申:我曾經是《黑紙》的擁躉。2010 年 1 月,我買了以「一張白紙寫滿字」為宣傳口號的第一期《黑紙》,十分欣賞。此後兩年,每期《黑紙》,我全部買齊。後來呢?現在,除非要在便利店提取現金,基本上很少再買了。雖然他們堅持繼續出版。

我也曾經是《100毛》的粉絲。開首的三十期,我全部跟貼,期期買齊。現在呢?也很久沒買了。老實說,睇多幾本已覺膩。

我相信,貪新忘舊的絕不止我一人,反而這是新時代觀眾的特色。資訊爆炸,大家的口味反覆在變。今天覺得好笑的,多看幾次,都會生厭。老細再衰再賤,兵仔再傻再痴,港女再串再傻,講多幾次,觀眾也逐漸麻木。

因此,毛記不是沒有隱憂 — 《勁曲金曲》再玩多五十集,就算社會繼續荒謬(甚至變本加厲),但觀眾會不會已經厭倦?無人能保證,連觀眾自己也不能。

在新的世界裡,文化產品的遊戲可以玩得很快,但反過來說,也可以很快玩完。要駕馭這個新世界,創作人觸覺要敏銳,創作要大膽,方可不斷翻身,推陳出新,緊貼潮流,以不同作品,換取觀眾的一致共鳴。

這方面,我對毛毛們頗有信心。他們有往績支持:《黑紙》之後,他們出版《100毛》,成功了;《100毛》之後,他們又做了毛記電視,再度成功。

秒針每刻在轉,時代每日在變,他們會怎樣變陣?難題恐怕才剛開始。

同樣地,流行文化世界當然正在改變,但毛記的地位是否有如萬里長城永不倒?同樣未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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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幻會,永遠都存在

星期一晚,網上世界為毛記分獎典禮而震動翻轉。相關新聞教人眼花繚亂,甚至帶來一種「香港流行文化未來,已是毛記天下」的感覺。

但其實,一日也嫌長,未來很遙遠。

說一個故事。

有朋友任中學教師,分獎典禮翌日她興高采烈,打算用這場娛樂大騷切入,播《香港地》(新版),講解身分認同。怎知一問之下,全班中四學生(00 後),只得一人有睇。何解?

學生們說,這根本不好笑。

怎可能不好笑?我和大家一樣頭痕。但代入一班 2000 年後出生的學生,這不足為怪:你說這些是二次創作?Sorry,我連一次創作都未聽熟,甚至未聽過。再重申,當晚 15 首歌,只有 4 首是近十年的作品。毛記乘著香港流行文化的輝煌年代而來,但後生仔不曾置身那道輝煌,對於毛記,自然缺乏感覺。

你或者又會好奇,facebook 不是洗版嗎?如此奇景,或多或少會觸發一點好奇心吧。

很抱歉,很多廿歲以下的年輕人會告訴你,他們老早離棄了 facebook,改投 IG 的懷抱了。

請不用驚訝。世界從來變得很快,踏入網絡時代,觀眾口味流動的速度,以及媒體習慣改變的頻率,也只會愈來愈快。

早說了,流行文化本來就由一個又一個的浪組成,浪奔浪流,那刻大家付出的掌聲、眼淚和感情,全部千真萬確、童叟無欺;但世間事淘盡了之後,又有什麼是真實而恆久呢?值得你我一同深思。

亞視不是永恆,毛記不會永恆,變幻才是永恆。

這是羅文的歌聲,也是流行文化的本質。

Wednesday, January 13, 2016

毛記狂潮(上):香港流行文化是雙面刃

昨天晚上,在(真.)伊館看毛記電視分獎典禮。散場時,順著人潮離開,滿腦思緒,不知從何說起。

我喜歡香港流行文化,也相信,每一個喜歡香港流行文化的人,人生都做過一些錯事,令他事後面紅,甚至悔不當初。舉例說,有人喜歡過成龍的大鼻,甚至認為他打功夫「幾有型」;有人愛過 TVB,甚至認為無記劇集「世上最好看」;有人曾跟阿叻滴血相認,甚至入過紅館,看這個歌不精舞不勁的藝人,親身示範《我至叻》。

我相信,那一刻大家付出的掌聲、眼淚和感情,全部都千真萬確、童叟無欺。然而流行文化本來就由一個又一個的浪組成:隨著時間一過,明星會變「流」,媒介會變「行」,觀眾的口味也在變。

所以,如果我們真心要理解流行文化,單純執著於「嘩佢好精彩」、「妖佢勁垃圾」等形式的評論,意義未必太大。

反而,站後一點,揉揉眼睛,看看時代、社會、架構等細節,查看意識、身分、符號等關鍵詞,或許會發現另一個世界。

利申,我不是聖人,我也做過錯事。兩年多之前,即《100毛》創刊四個月後,我在網上寫了一篇萬字文(跟萬綺雯無關),標題大言不慚,聲言「《100毛》就是這年代的《號外》」。

文章見街後,有路人甲撰文「盛讚」我雙目失明,竟然無視《號外》是香港文化經典的事實;又有知識分子狠批:「真荒謬,把《100毛》看得那麼高!」又據說,無論《100毛》的腦細,抑或資深的《號外》人,讀過該文之後,都出現同一系列反應:要不口吐白沫,要不口吐髒話。

將這段歷史寫出來,不僅為了自嘲。我想說的是,流行文化產品和現象引來兩極反應,其實是常態。正如最初的《100毛》,有些失明人士會認為它反映時代,貼近大眾,值得研究;但也有些知識分子眼望經典,口吐白泡,完全不當它是一回事。

「毛記電視分獎典禮」之後,兩極反應迅即浮上檯面,漫延網上:這邊廂,為數極多的香港人深深著迷,全程為小鳳姐而興奮,為 Dickson 而不值,為劉小華而握拳,為河國榮而感動,完場後不願散去,繼續仰天高呼(「多謝毛記」、「多謝Shell」、「多謝香港」),撰寫文章(「喜歡看毛記的才是真香港人」),甚至眼泛淚光(如任建峰、陳淑莊)。

但另一邊廂,亦愈來愈多人對全城瘋癲的現象,極其不解:「唔明有咩好睇!」以為他們只是上了年紀、少上網的一群(如陳百祥)?可不是。這連串反響,不少出自有識之士的口,提出的疑問很多更很有見地:「對《香港地》無感覺,就唔係『真.香港人』?」「唔撐毛記,就係唔撐香港?」「有乜理由會嗌得出『多謝Shell』?」「咪又係抽水!笑完,社會有改變到嗎?」

如果你期望,讀完這篇文章,會對增強「嘩!毛記真係好精彩」或「妖!毛記真係勁垃圾」的理據有任何幫助的話,恐怕要失望了。

但如果你想站後一點,揉揉眼睛,重新翻閱時代、社會、架構等細節,查看意識、身分、符號等關鍵詞,然後理解流行文化的世界。

這就是了。

*

流行文化作為娛樂

對一般香港大眾來說,流行文化的最大功用,從來都是娛樂。

三、四十年前,這種娛樂方式相對理所當然。打工仔們「日頭猛做」、「做到隻積咁嘅樣」,放工回家就在小箱子前「到依家輕鬆一下」。當年的屋邨居民會有以下共同回憶:每逢劇集大結局、慈善大騷,家家戶戶的電視機,都在播放同一畫面,於是同一條音軌傳遍整條屋邨,彷彿全世界都在看同一部電視。這是一代人的集體經歷。

聽起來,好像是遠古的事了。因為眾所周知,後來世界變了。如今走在屋邨裡,很難才聽到統一的電視聲,原因除了大家已重視私隱,懂得關門,更因為大眾媒介不若以往強勢。過去幾年,生產流行文化的大眾媒介很少再有能力為香港大眾,製造集體的經歷,以至共同話題。

箇中原因有的顯然出於政治因素(詳情請向一男子查詢),也有的源於媒介本身的不思進取(如無綫電視、叱咤903)。但無論如何,客觀效果是:大家不再以香港流行文化作為娛樂方式。

對此,年輕一代恐怕感受最深。

但昨晚,情況明顯有異。分獎典禮未開始,不少人已經約定三五知己,或留在家中,或外出社區,自備花生,收看直播。為何要約好一起看?就像當年屋邨居民一樣,大夥兒同呼同吸,欣賞同一媒介,討論同一話題,一齊笑,一齊喊,這集體感覺無可比擬。

當然,「集體」也不是重點,「娛樂」才是。

在伊館看騷期間,我發現旁邊不少觀眾身體似乎有點毛病:全晚面部肌肉不停抽搐,笑過不停,病情更嚴重那幾個,連雙腿肌肉也有事,每聽見笑話(就算不好笑),就連番踹足,噗噗噗噗噗,幾乎踩爛看台。

我不是醫師,但從這些癥狀看來,香港人對「娛樂」(尤其是本地娛樂)的渴求,已經達至瘋癲的程度。崔健芒和東方昇的無聊笑話,能令大家捧腹大笑,這不出奇;但就連不知播過幾多次的「林海峰 x Dickson x Gatsby」廣告短片,也可令現場觀眾全神貫注,甚至一同歡呼、大笑、反肚 — 這是極其黐線的事。

羅馬不是一日建成,黐線也不是一晚練成。

毛記分獎禮受歡迎,因為過去大半年,不少人早已視「看毛記」為日常生活的娛樂方式。我認識不少朋友,無論廢青(現正失業)抑或傑青(年薪近百萬),都對這毛牌電視台情有獨鍾,箇中原因未必跟政治、身分有太大關連;反而基於更基本的需要:「大佬,笑吓啫。」又換句話說,想娛樂罷了。

別將香港人想得太完美,很多人只求三餐溫飽以外,有點娛樂。

偏偏近年香港流行文化版圖,所能提供的「娛樂」,從不夠皮。放眼傳統流行大台 — 無綫,仲有睇?亞視,未執咩?在傳統媒介以外,許多人選擇遠離客廳,另起爐灶,面向電腦(或手機),看著小螢幕裡的「六點半左右新聞」,卡卡卡卡,笑個不停。之前有論者將「毛記」稱為「這代人的歡樂今宵」,我十分同意。

上一代觀眾,無人不懂唱《歡樂今宵》的主題曲和晚安歌;如今每日盯著毛記電視的一班人,《亞視永恆》的前奏響起,大家感覺就來,不看螢幕,也懂合唱。

本來大家只是各自對著自己的屏幕,看網絡版《歡樂今宵》。但到昨天,東方昇、盤菜瑩子,以及大家鍾情已久的網絡娛樂文化,一夜之間實體化、主流化、大台化。大家感覺自然震撼 — 有入場的都會同意,昨晚的觀眾接近瘋狂。

當然你絕對可以批評說:過了那麼多年,甚至橫越世代,原來香港觀眾都無甚長進。無論是四十年前的《歡樂今宵》、《鬼馬雙星》,抑或今天的「毛記電視」,大家喜歡的,原來都是一些容易入口、旨在搞笑(甚至被視為惡俗的)作品。

但不能否認,這就是流行文化的一種面向。你可以不理解,你可以不喜歡,你可以覺得不好看,但又不得不承認這種軟性武器的威力,十分強大:上一秒可以令你歡笑,下一秒足以教我垂淚。這就是流行文化。

因此,昨晚的毛記電視分獎典禮能教全城洶湧,是累積多時的結果,不是事出偶然的爆發。

*  *  *

流行文化作為身分

昨晚在伊館,人人愛自拍。

開場前,大家在暗淡的燈光下,勉強自拍;騷完了,人人仍不願走,繼續聚在「第一屆毛記電視分獎典禮」的背景前,捧起紙製獎座(即場刊),影影影影影過不停。

影完了,當然就要做下一個動作:馬上上載,在網上向全世界宣告:「我有去睇毛記!」自豪過陳豪。

某程度上,毛記(及100毛)很成功地營造出一種身分認同:喜歡毛記的人,大多很 proud of 自己「毛孩」的身分,甚至(神奇地)自發地努力替毛記宣傳(例如「多謝Shell!」)誇張講句,這小圈子其實都幾似邪教。

不過,假如毛記只是一個小圈子,而「毛孩」亦只是一個小圈子身分的話,那麼照道理,它製造不了全城熱話 — 小圈子,畢竟大極有個譜。

但如果它能夠牽動一個「大圈子」— 例如「香港人」— 的情感。情況就不同了。

這是流行文化的強項。在提供娛樂以外,它還能訴說故事,挑動意識,甚至建立身分。

不信?請看看大家對河國榮與 MC 仁合唱新版《香港地》的反應。網上許多人(包括任建峰和陳淑莊)都說,本來帶著「我要笑死」的期望來看騷,但看到這部分,竟不自覺地流下眼淚。

「因為我是香港人。」大家爭相說。

香港流行文化與身分認同,有段前世的關係。四十年前,當香港人還未成為「香港人」時,流行文化曾經意外催生集體意識,盛載身分認同。大家看《獅子山下》身同感受,認同作為香港人「總算是歡笑多於欷歔」;然後看《網中人》,大家又為「不是香港人」的阿燦咬牙切齒。

社會學家梁款說,當年港英政府避重就輕,不談政治;知識分子要不心繫祖國,要不關心小販;結果,由流行文化誤打誤撞地承接任務,擔任了第一波本土意識的代母。

然後世界又變了。九十年代開始,香港社會開始政治化,不同派系爭相認做「本土意識」的父母;知識分子亦冒出頭來,翻歷史,講本土。於是,身分認同的建構過程,不再在漸走下坡的流行文化手上發生,而在一系列的政治社會事件中慢慢發酵。

近年,明眼人都看出香港身分認同冒起頭來,偏偏這身分又受到很大的擠壓:愈來愈多人認同自己是香港人,但也愈來愈多人認定,香港人這個身分正在北方洪流的衝撃下,逐漸衰亡。這種對於身分的憂慮以至鬱結,廣泛在社會流傳。大家都希望在文化和媒體的層面,有人會為「香港人」這個終將逝去的身分發點聲音,說點公道話。

但傳統媒介礙於市場及政治考慮,不敢玩這個遊戲,就算玩,也玩得寧舍曖昧(詳情請見近年打著「本土」旗號的港產片);《100毛》沒有包袱,因此看準機會,順著潮流,貼近平民,由頭幾期雜誌(第八期)已經開始鼓動這種「強國人—香港人」身分對立。到了「毛記電視」啟播,更加熱衷介入連串社會事件(如港鐵水貨客),時而直接抽撃,時而曲線諷刺……總之矢志為香港人抱打不平,訴盡這個年頭作為香港人的快樂(雖然寥寥可數)與悲哀(例子比比皆是)。



昨晚分獎禮的尾聲,毛記更進一步去挑動這種香港意識:

有人會屙到黃金片地 搞到有陣黃金味
係真香港人 當然會識英雄輝
係真香港人 可以睇埋同一篇潮文
你一崇拜馬雲 就表示你係第二種人

大家彷彿跟「肯講身分認同的香港流行文化」久別重逢,內心自然翻滾。

不過時移世易。以往流行文化建構身分認同的過程,大多屬於誤打誤撞,土法煉鋼,創作人寫劇本的時候,根本不曾想過要以此作為招徠,打鑼打鼓,結果卻無心插柳,催生一道集體意識,成為經典;反觀「毛記」,整個訴說香港身分的過程,其實極度自覺(找河國榮以「真.香港人」身分唱《香港地》簡直是典型之最),它亦充其量反映一些經已存在多時的本土意識,而不是從頭去建構一套身分價值。

大家可以為此興奮,甚至感觸落淚 — 這些都是真眼淚,我敬重。

但大家有沒有需要去將「毛記」提升到一個「代表香港人發聲」、「建構香港身分」的高度?「只有真香港人才懂得欣賞毛記」這類說法又有幾真實?

大家毋須大驚小怪。

*  *  *

流行文化的潛規則

昨晚最令我驚訝的一幕,不是小鳳姐忽爾現身,而是全場觀眾一同大叫:「多謝Shell!」

「有乜理由咁都嗌得出?」我的朋友不停在問。

我也意外。因為香港人對廣告,向來少有好感。電視每播廣告,大家永遠不會坐定,寧願食煙去廁所食生果;YouTube每現廣告,大家的忍耐力往往只有五秒。以往就算電視台會搞「電視廣告頒獎禮」,大家欣賞的也只是當中的創意(或角色)。

香港人眉精眼企,很少對商業掛帥的廣告客戶交心。

但這次不同。大家不單坐定定,看完《幾好相與》的短片,更加「自發」嗌起「多謝Shell」的口號。不用徐緣提醒,我們都知道這是天方夜譚、商業奇蹟。

究竟發生什麼事了?除了觀眾們頭殼壞掉,還有什麼原因能夠解釋這現象?

最表面的解釋是大家認為這品牌識貨。如林日曦和崔健芒所交代,毛記在開騷一直尋找贊助,卻屢屢碰釘。以為要自資搞騷、自負盈虧之際,卻殺出了Shell這個客戶。大家對於能夠欣賞毛記價值的這個品牌,很有好感。

但更深層的原因在後頭。大家知道,流行文化從來不是請客食飯的玩意,表面上它五光十色,娛樂大眾,但撕開花紙,它始終是商業掛帥,市場行先的一門大生意。再無知的香港觀眾都知道,假如沒有廣告,假如沒有市場,再厲害的流行媒介也會像亞視一樣,執笠收場。

偏偏香港流行文化近年正處於這個困境。隨著內地的市場日漸膨脹,整個香港社會全部被逼向北望。身處大公司的藝人(如梁烈唯)、歌手(如G.E.M.),因內地因素使然,乖乖聽話,面朝北方;獨立的單位,前路亦隨著市場北移、客戶眼光自設禁區,而愈來愈難行。

像黃耀明去年說,不單大陸客戶,連香港的品牌都不敢找他工作。毫無疑問,「市場」是香港流行文化面前的大石。

大家心知肚明:假如香港市場再不被重視的話,香港的流行文化也很難再走下去 — 再重申,流行文化不是小玩意,而是大生意。

正因如此,當大家發現香港的市場仍能承托起自家門口的流行文化產品時,表現才如斯興奮。大家表面上在「多謝Shell」,實質在「賣口乖」— 希望讓更多品牌(高層)記住,其實香港仍有市場,其實香港的消費者亦不少。

大家希望的,不過是遠離大台的流行文化新世界,會找到半點生存空間。

當然你會問,Shell 破壞北極罪行滔天,惡貫滿盈,我們喜歡的流行文化可否減少與這種資本家為伍?

請勿痴心錯付。流行文化一方面可以為我們做了很多好事(大眾娛樂、身分意識),但另一方面它也會做很多壞事 — 例如與商家合流。你可以痛斥流行文化鞏固資本制度,但請勿忘記,它本身就是這個制度之下的產物。這可以是毛記的錯,但馬克思和馬古沙都會告訴你,這是流行文化的性質。

毛記只是和天下的流行文化機構一樣,有它商業行先、市場為上的邪惡一面。

*  *  *

流行文化的政治取態

「毛記電視」的社會面向,很大程度源於佔領運動 — 對,你沒有聽錯。某程度上,它可算是一件「傘後組織」。

佔領期間,我掛著記者身分,上了《100毛》於葵涌的新 office(他們愛稱之為「鍍金雙子塔」),跟他們三位員工做訪問。

當時,毛記電視未開張,《100毛》仝人還在埋首做雜誌,以及玩 facebook。以前,他們其實不太懂得玩新媒體,面書上出的 post 全部都是雜誌的內容 — 即是那些港男港女圖表,你總看過的。

及至佔領時期,他們覺得「唔對路」— 因為書的內容,大部分都是消費、娛樂(當時他們比較少談政治,刻意的),可是外面在打仗,你夠膽死繼續大講那些「女神和兵」的故事嗎?《100毛》不敢。

於是這班人很刻意地去「講政治」。《100毛》的封面開始出現對政治人物的戲謔,他們的面書也開始愈來愈主打政治 — 特別是自學聯與政府對話那夜,他們一連出了幾個 post,笑劉江華「寧願一生都不說話」,在網上獲得勁多 like 開始。

如今《100毛》facebook 專頁的 like,已經高達七十萬。

到佔領結束,香港年輕一代繼續喜歡政治,《100毛》以社會議題為主軸的惡搞、二次創作,於是玩得愈來愈多,愈來愈密,也愈來愈大膽。特別在「毛記電視」開張後,他們每星期的改詞「勁曲金曲」,都吸引極多的粉絲。大家都說,毛記為這個年頭的香港人抒了一口悶氣,成功把大家因荒謬世情而產生的無力感,以至淚水,化成嬉笑。大家笑笑笑笑笑,然後心情就好多了。

又如昨晚的分獎典禮,看足全程的話,你的感覺一定會好像看了一輯過去一年的大事回顧。這些瘋狂的創作,為香港人的殘酷現實,提供了一個情緒出口。

很明顯,假如世界不是這樣荒謬,香港膠人膠事膠句不是那麼多,毛記根本不會有足夠素材去炮製節目;觀眾們亦不需要藉此發泄失衡情緒。在風平浪靜的香港,毛記不會有市場。

不過問題又來了。面對一個荒謬的香港,解決方法怎計也不應該是一笑置之,而是持續爭取,起來反抗。於是很多人批評「毛記電視」的所謂幽默,其實反而令大家出了氣,不再為世事憤怒,甚至逐漸變得麻木 — 有得笑,總好過無得笑吖。

我反而在想,大家對流行文化的期望,是否有點過於超乎現實了?發起抗爭,領導社運的責任,究竟應該落在誰身上?當然你會說,香港流行文化精彩之處,就是它關鍵時候可以鼓動人心 — 如 1989 年在跑馬地馬場上演的那場《民主歌聲獻中華》;但除此以外,究竟還有多少例子呢?更何況,用今天的標準,這場騷也不過是大中華左膠式的唱K大會而已,請問有幾偉大?

請勿對流行文化有錯誤期望。

說到底,香港流行文化曾經有其善良、公義的一面(雖則非常偶然),但請大家不要將它視為一個單純的好人。假如它能夠在兼顧到市場,又能打一些擦邊球,暗中落藥,令大眾在獲得娛樂的同時,亦多了一份對社會,對世界的關心。其實,已很不錯。

例子有 RubberBand 新碟裡的《七》— 講的竟然是七警。

當然,反過來說,「毛孩們」也請不要過於天真,以為「毛記電視」沒有邊界,沒有禁區,放肆說話。「打倒共產黨」這類說話,它很難說出口 — 不因為它要恪守中立原則,也不因為它不夠好笑(很可能他們會以此為理由),而是作為一個商業媒介,毛記始終有其考慮。

甚至乎,大家可以想像,今次分獎禮後,假如有「愛國愛港」人士別有用心,藉機攻撃毛記,你覺得這刻跟毛記合作的商業客戶(麥當勞、實惠、Shell)等等,會不會不理風向,無視指令,繼續支持?這終歸是一個商業市場,市場裡有暗湧,有邊界,不得不察。

對於毛記,對於流行文化這頭兩面獸(梁款語),大家可以交上真心,但無須跟車太貼,付託終生。

*  *  *

結語:別忘記是一把雙面刃

讀到這裡,我希望你會發現,其實無論毛記,抑或流行文化,從來都不是鐵板一塊。單純將它捧上天,沒有意思;因為它的局限性而踩落地,亦不公道。

反而它更像一隻兩頭獸、一把雙面刃。有些時候,它做盡好事,令百姓得到娛樂,再思身分,關心社會,貼近政治;也有些時候,它惡貫滿盈,與商家同流合污,鞏固性別定型,隨便亂貼標籤,甚至麻醉世人心智,令大家笑完就算。

人格分裂,其實就是它的本質。

Monday, January 11, 2016

當無力感瀰漫

一個月前,特地去看獨立電影《十年》,其間全身發抖,冷汗狂流。完場後戲院大燈一亮,在場的觀眾們(包括我)竟然一反常態,呆坐原位,渾身乏力,動彈不得。歸家路上,回想戲院裏瀰漫的 那份恐懼與無力,我長呼一口氣,然後慶幸電影名為《十年》(而非《一年》)——世事沒錯愈發荒謬,但如片末銀幕上打出的四個大字所言:為時未晚。

誰知當下即十年。李波「被失蹤」的這個星期,香港隱現一股集體情緒。表面上一切如常:馬照跑、舞照跳、工照返;智力正常的人照舊為吳亮星的頭腦而憤慨、握拳、破口大罵;新舊媒體照舊把荒謬世情包裝成一個又一個瘋狂笑話。新一年連串不如意事擺在眼前,香港百姓與大眾媒體的反應看似一如以往:笑容苦澀,鼻孔冒煙,最後獻上(唔出得街的)四字真言。

但在表面的苦笑與怒氣以外,卻另有一層情緒似在擴散。這幾天,身邊不少朋友像剛看完《十年》的觀眾一樣,狂流冷汗,四肢乏力,然後有的查問護照事宜(「BNO 過期十幾年,仲有無得續?」),有的化身幽默大師(「事先聲明,我張回鄉證一早過期」)。同時,有向來樂觀(例如相信「為時未晚」)的老朋友這幾天連看「毛記」都笑不出;又有擅長棟篤笑的藝人(卓韻芝)收起嬉笑,呢喃「唔知點好」。這個香港,正常得來有點異常。

過去幾年,香港沒有四季,只有多事之秋,每隔幾天,就有人慨嘆「這香港好陌生」,甚至高呼「香港已死」。但這個星期,環顧茶餐廳與討論區,類似說法再不復見。顯然在不少人眼中,深秋已過,寒冬已至,於是大家戒掉慨嘆,索性跳到最終結論——「……」

這種「唔知點好」的情緒,是無力感。

大家反應何以異常?多少因為事件象徵香港價值(第一萬次)被踐踏甚至摧毁。更重要是,跟以往不同,如今危在旦夕的價值,不是民主、法治,而是基本自由。前兩者牽涉社會制度,概念繁複,要向平民百姓解釋民主普選與司法獨立之重要,素來並非易事;但自由呢?就連愛看《刀下留人》的四舅父、六姑姐,亦不願被消失、被囚禁。自由之可貴,一講就明。

香港百姓從來不是善類。幾十年來,無論對手是港英抑或特區政府,不管仇人來自泛民抑或建制,港人的嘴巴、中指均長期活躍,年中無休,大家亦絕少恐懼自己所作所為會換來任何後果。保守的藍絲長輩,更熱中以此告誡年輕一輩:「呢度不知幾好,班人日日鬧政府都無事啦!」「香港地一向無民主,有自由咪得囉!」某程度上,對自由的重視,乃香港百姓的集體共識——甚至跨越政治立場。
免於恐懼的自由悄然逝去

銅鑼灣書店事件反映的,卻是這種免於恐懼的自由已悄然逝去。自由不再,如今剩下來只有恐懼。過去幾天,港人恐懼的對象,不再是未來(或《十年》),而是現在;恐懼的內容,不再是抽象原則(如「公義已死」),而是實實在在的個人安危。李波的先例若開,所有生於斯的香港人(不論是否愛國),再沒人能免疫於恐懼——又有誰能保證自己的立場,永遠符合當權者的心意?

當然,香港人向來被嚇大。這些年來,大家絕對不乏與「恐懼」作戰的經歷,甚至乎,回溯社會歷史,香港百姓的共同恐懼,往往觸發出集體行動——以回歸後為例,因為恐懼廿三條滅聲,五十萬人穿起黑衣,走上街頭;因為恐懼子侄被洗腦,家長校友交叉雙臂,並肩集會;因為恐懼民主永遠不來,年輕人們撐起雨傘,佔領街頭……一直以來,為了對付「恐懼」,香港人付諸大小行動,小至聯署聲明、換頭像表態,大至遊行、示威、佔領、衝擊,從不間斷。

問題是,短暫而單純的恐懼並不可怕,但假若恐懼長期累積,甚或任由大眾做盡一切仍揮之不去,這股集體情緒自會轉化成無力感,在空氣中瀰漫。

近日很受注目的港台節目《我係乜乜乜》前兩集進行過一個經典行為心理學實驗:兩班人各被困於模擬監獄,桌上擺了積木,四周是刺耳的警報聲。第一組人很快發現,只要稍動腦筋,砌砌積木,噪音隨即消除。

於是他們很有衝勁地完成實驗。第二組人呢?實驗設定是,無論他們怎樣努力,警報都不會消失。結果最初他們很努力嘗試,但一次次嘗試落空後,他們逐一放棄,舉手投降。

第二組人身上名為 Learned Helplessness 的心理狀况,正呼應當下瀰漫全港的無力感。過去幾年,每有社會荒謬,有心人都用盡方法,扭轉逆境,阻止沉淪——在網上搞聯署(人人都簽過數十次)、開專頁(「幾十萬人反對乜乜乜」)、換頭像(如「黃絲帶」)、向通訊局投訴,以至在街頭靜坐、遊行,甚至佔領……可以做的,都做了。但旨在「表態」、「發聲」的這一切嘗試,基本上從未成功。

多少次,港人由「希望」變「失望」,再由「重燃希望」變「再次失望」……來來回回,反反覆覆,終於奠定了今天的集體無力感。如今,「香港已死」等吶喊變得蒼白,「我們都是李波」等口號顯得無力,「這是言論自由最黑暗一天」等警告更早成大眾常識。然後,香港人內心的顏色只餘三種:灰、灰、灰。

也於是,就算今天李波「以自己方式」被失蹤何其荒謬,大眾內心又何其恐懼,但香港人已經「無橋」。小部分人盡最後努力,用外語求救,又到領事館示威,以求國際關注;大部分人除了呆坐原位,全身發抖,冷汗狂流,已不知何再做什麼。

然後怎樣?再有遠見的政治學者都沒有答案。然而,心理學研究又警告我們,無力感仍不是盡頭。社會心理學家Robb Willer去年的研究發現一個有違常識的現象,百姓感覺愈無力,竟會愈支持現有的社會制度——即使該制度正是引致大眾集體無力的源頭。「當你不覺得自己能改變現狀的時候,將所有荒謬事情合理化,就成為你唯一可做的事。」Willer如是解釋。
仍信「為時未晚」

換言之,無力感愈來愈大,不問世事的「港豬」只會愈來愈多。今天我們笑阿叻是「港豬」代表,那誰能保證長此下去,自己不會變成「港豬」?我向來樂觀,相信「為時未晚」,但這幾天夜闌人靜時也不禁在想:假如再有「李波」消失,大家討論的恐怕不再是「怎樣續領BNO」,而是「移民哪裏比較好」。移民潮,或將於曾經熱情的年輕一輩間出現。

事到如今,最值得欣賞的大概是那些未被無力感戰勝,繼續不理成效,堅持「做啲嘢」的有心人。沒錯,此刻無論幹什麼根本都不會即時見效,但港式公義從不是必然見效的一條公式,而是「知其不可為而為之」的一分蠻勁。

無力感繼續瀰漫,我們繼續街上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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