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October 25, 2011

那一夜,我在旺角街頭翩翩起舞

攝於旺角西洋菜街

兩星期前,路過旺角行人專用區,瞥見有人在表演,許多香港人在圍觀。我記得在芬蘭的時候參與過一個在草地上舉行的活動,當地人,無論男女老幼肥瘦,都樂於走出來,隨著音樂,翩翩起舞。於是當日在旺角我做了個小實驗 — 自動請纓站在表演旁邊,一起跳,從而實驗,究竟這些圍觀的香港人,會否有一個半個會因而被感動,也走過來一起玩一起亂跳,就像我在芬蘭所遇到的一般呢。

結果,一個人也沒有。

那近百位圍觀者只是繼續逕自或袖手旁觀,或舉機拍攝。他們或許都喜歡這些音樂,但他們都寧願守在原地,毫無意義地圍觀。原因很簡單,這邊很危險,那邊,很安全。

這就是我們身處的城市。

這是一座,循規蹈矩的城市。別人做的,比如是 delete LINE,比如是看《那些年》,我們就去做,唯恐掉隊。至於那些別人不做的,我們怎也不肯做。因為,這舉動會被視為怪異荒誕、標奇立異,哪管你可能從中得到快樂。

別人的目光,比自身的感受,竟然來得重要。

遇到什麼人生的岔路,比如說大學畢業,我們都樂於擠擁。哪邊比較多人,比較人山人海,我們都往哪邊擠。別人報了政府工,別人罵這老闆衰,我們不敢反駁,甚至把他們的一套植入自己的腦袋,卻繼續甘之若飴。

我們都甘之若飴。

說回旺角街頭的那一夜。我站在人群中間,吃力地擺動身子,並思考下一個動作。圍觀的人們構成了一種死悶的氛圍,也漸漸形成了一股無形的張力,讓我開始感到窒息。我的思緒開始混亂。我開始懷疑,自己是否有什麼做錯了,因而得承受他們的訕笑和竊語。原來,這城市的偓促氛圍,會教其實沒做錯的你,自以為做錯事了。

因為別人所抱持的所謂正確,我們都以為自己有錯。

但其實我一直都沒做錯,又或者說,即便我真的做錯,我也只需為自己負責任,而無須向旁人交代什麼的。只是我們一直都忘記了這簡單道理:

其實,我們可以做自己的。

Monday, October 24, 2011

鳴謝(一)

K:

大半年前的某個寂寥的夜,我剛得悉參加出書比賽的結果。以為自己會脫穎而出,怎料還是繼續落空。我很沮喪。然後不知怎地想起你。拿起電話,把自己的鬱抑通通寫成文字,然後發給你。關於夢想的破滅、現實的殘酷。

你還記得收過我的這個訊息嗎。即便你的回應不是這一切的起點,但是我仍然堅決相信,這是最重要的轉捩點。

「……而且夢想那麼容易達成就不叫夢想,夢想太易達到也教人不懂珍惜……只要有盼望沒有太多事不能成的!加油啊你有的是青春燃燒吧!也總有人懂得欣賞你,你能走到最後就是你的,不要放棄!」

你能走到最後就是你的。這是我一直惦記的一句。

謝謝你,對我來說,你比這書更重要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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