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26, 2014

悲劇直播




如果可以選擇,你是否願意睜大雙眼,旁觀悲劇發生?

前兩天,一場事先張揚(兼大賣廣告)的「大悲劇」如期在電視上演——《M Club》的鄭丹瑞在與妻子視像通話之際,不幸碰上交通意外。電話另一端的李若彤,透過鏡頭直播,目睹丈夫活生生被車撞死,嚇得說不出話來。「好煽情啫!」看到這幕,我媽望着電視,大聲抱怨。同一時間,沙發上另一端的妹妹,卻選擇掩住雙眼,默不作聲。


李若彤和我妹的反應,大抵正常不過。心理學家說,許多災難的目擊者,當時狀况儘管並無異樣,但實質創傷只是埋藏心底,難以磨滅。到事情過去了,腦袋放鬆了,憂鬱、焦慮、恐懼等情緒,就一併浮上水面,纏繞一生。因此,倘若可以選擇命運,大部分人都鍾情大團圓,選擇悲劇告終的,大概很少。而希望悲劇在自己眼前發生的,更是少之又少。也難怪,生活已夠煩人,誰想加添不必要的沉重包袱呢?

跟殺人犯四目交投

星期三傍晚,面書傳來陣陣哀號,氣氛沉重。事緣台灣發生駭人聽聞的謀殺案,21歲大學男生鄭捷在行駛中的捷運列車上揮舞刀刃,隨機殺人,車上乘客傷亡慘重。接着那幾個小時,面書的頁面上流傳一張又一張車廂內的照片,加上台灣媒體的即時報道、現場訪問,整宗血案彷彿在眼前重演一遍。

其中最教人膽戰心驚的,莫過於網上瘋傳的一段短片,片長40秒,由車廂乘客所攝,記錄兇手與乘客對峙的恐怖場面。我掩住半邊臉,勉強看完短片,兇手的外貌、神態,以至那一瞬車廂內的緊張氣氛,透過轉播,越過海峽,印入腦海。從前,平常人終其一生,也沒機會跟殺人犯四目交投,現在科技發達,一切竟然變得那麼輕而易舉。媒體,拉近了我們和悲劇之間的距離。

媒體拉近了距離,也牽動了情緒。過去幾天,台灣民眾為兇案激動,網民聲言「這個如果不是死刑,那我不敢在台灣生活了」,情緒之沸騰,令人不期然想起三年多前的菲律賓人質事件,一樣的傷痛,一樣的憤怒。旅遊巴慘劇之所以令港人難忘,除了因為受害者跟你我一樣是香港人,更因為整個過程被鏡頭攝下,全程直播,一場意料之外的悲劇,就此在全港市民眼皮底下上演。對於事發經過,你我看得清楚,情緒因而大幅波動,或哀痛難過,或怒不可遏,都順理成章。

何謂「傳媒責任」?

但大家有沒有認真想過,其實一切是否有必要看得那麼清楚?透過各個鏡頭、各種角度,將一場慘劇全方面審視一遍,對於我們來說,除了滿足自我膨脹的好奇心,究竟還有沒有別的意義?現場目擊慘劇的旁觀者,有責任與警方合作,落口供,述過程。那麼作為(非常)間接的旁觀者,我們又有沒有責任要負?還是填滿了求知、分享、憐憫的欲望以後,就可以拍拍屁股,遠離熒幕去?

這邊廂,旁觀者「責任」成疑,那邊廂,大眾媒介卻致力將「傳媒責任」四個大字放到最大,義憤填膺,血脈賁張,搖旗吶喊。何謂「傳媒責任」?就是追求真相,為「公眾利益」着想。於是幾天下來,台灣媒體忙於翻揭瘡疤,既尋找兇徒家屬、同學進行訪問,又將所有與兇案有關的線索,追查到底;於是暢銷報章煞有介事推出「捷運屠魔懶人包」,列出幾十宗相關消息,將事件經過、兇徒背景、無名英雄、輿論迴響、專家意見,一一呈現讀者眼前。因為媒體「負責任」,因此悲劇發生,直播過後仍是直播,永不間斷,(在觀眾失去興趣之前)永無終結。不過慢着,何謂「公眾利益」?

大眾興趣=公眾利益?

這問題,已是老生常談。悲劇上演,周遭群眾情緒激動,握緊拳頭,自然對與兇案相關的所有事情,都感到興趣。但大眾興趣,就等同公眾利益嗎?譬如說,媒體對於兇徒的身世感到好奇,因此集中火力,翻舊照,持訪問,從而得知他就讀私立大學,沉迷電腦遊戲,早已不想生存——但這些細節對讀者們又有何「利益」可言?於是,有人回應說,歷史永遠重複,所以媒體有責任呈現(各種)真相,讓大眾汲取教訓,阻止慘劇再次發生。

可是我們經常忽略的是,這些「教訓」通常建立於歸納與標籤之上——鄭捷是理科生,沉默寡言,沉迷電腦,因此為免悲劇重演,媒體提醒我們,若身邊有這一種人,千萬要多多關心。假如兇手來自單親家庭,假如他有精神問題,假如他是校園欺凌的受害者……那就更簡單,大眾媒介定必找來相熟的專家提供意見,滔滔不絕地講解,社會究竟出現了什麼問題;又提出建議,期望政府、大眾攜手協力「解決」問題。然後?再沒有然後。專家發聲了,政府回應了,於是媒介鳴金收兵(直至下次同類事件再發生),大眾平復情緒,回歸生活。

從歷史汲取教訓,當然沒錯。但我有時也會思疑,是不是每一宗慘劇,都有適合你我消化、牢記的教訓?我們是否一定要從悲劇中悟出道理,才算值得?若然如此,我們彷彿就在說服自己,因為有了「得」,那麼事件中所「失」的,無論是生命、血汗,還是淚水,其實亦有意義——這又是事實嗎?

冷酷世界症候群

這陣子重溫傳播學大師George Gerbner的著作,讀到「冷酷世界症候群」(mean world syndrome)的概念,印象頗深。他之所以發明此詞,全因其多年的文化指標研究發現,長時間接收媒介暴力的觀眾,會開始丟失安全感和同情心,變得冷酷、麻木。當下的媒體觀眾的反應看似是相反:個個情緒激動,咬牙切齒,誓要將兇徒送上死刑台,伸張正義。但歸根究柢,這份正義感,有多少是來自媒體的渲染?

George Gerbner又愛將媒體比喻為「說故事者」(storyteller)。因為故事內容的選取、說故事的方法,往往影響觀眾理解,從而改寫歷史。面對在媒體鏡頭下直播(或轉播)的悲劇,我們這些聽故事的旁觀者,能否察覺大眾媒介怎樣將慘劇包裝、呈現?說到尾,對於倒卧血泊的受害者、心如刀割的兇徒父母,我們又有多少同情、憐憫的心?

悲劇落幕,群眾毋須盲從媒體,拘泥於找出細節、悟出道理。作為旁觀者,我們要做的,只是掏出一顆真心,與所有受害人——死傷者也好,兇手的家屬同學也好——並肩同行,好好生活。


刊於20140525明報星期日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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