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pril 28, 2014

如何道歉 怎樣包容



「對唔住……囉!」早幾天乘地鐵,身旁的小學生剛被母親罵完,低着頭,扁着嘴。過了差不多四個站,小男孩好不容易才吐出了這句話。結果,他順理成章地被母親再罵一頓: 「對唔住就對唔住!囉咩囉!」很明顯,道歉是一門藝術,而這門藝術我們從小就開始學習——態度切記要真誠,用詞一定要懇切,否則……世人絕不會接受。


過去一星期,這門道歉藝術被放上枱面,連串問號浮上天空——菲律賓政府向人質事件受害者及家屬提出「最悲痛歉意」(most sorrowful regret),態度是否真誠?用詞是否懇切?Regret 是否有認錯的意思?Regret、sorry 和apology 的分別又是什麼?大眾媒介走訪全港,找來英文專家、國際關係學者和牛頭角順嫂,發表高見,結果眾說紛紜,意見分歧。

道歉是一門藝術,如何回應別人的道歉,是更高深的學問。面對這份含糊曖昧的道歉辭,家屬又該接受嗎?許多香港人斬釘截鐵地說「不」,原因無他,三年零八個月之前,全體香港人透過新聞直播,一同目擊一張張平凡臉孔蒙難,見識菲國警察怎樣無能,更清楚記得當地總統那記冷漠笑容……我們集體心如刀割。現在他們如何「悲痛」,怎樣「慰問」,也絕對抵不上一句「我們錯了」,在許多人心目中,道歉的態度與公義是否得以伸張,基本畫上等號。

但說到底,無論當日怎樣直擊慘劇,為死傷者哀慟,我們所受的痛楚跟家屬和倖存者相比,不過九牛一毛。而接受道歉與否,也是他們的選擇,與旁人如你我,根本無關。更何况,談及爭取公義,他們的意志一向堅定。殉職領隊謝廷駿的兄長謝志堅日前回憶接弟弟遺體回家的畫面:無論家人怎樣撫掃,弟弟就是合不上眼。鏡頭下的謝坦言,這一幕景象經常在他腦海中重演,亦因而令他深信「繼續堅持會看見希望」,在過去的三年零八個月從來「無一日為這事停止過」。家屬對討回公道的堅持,可敬,更可佩。

「唔想爭取公義時製造不公」

不過,既然要討回公道,菲方的「最悲痛歉意」看起來也不過是「例行公事」,家屬何不繼續企硬, 甚至主張「以眼還眼」,以向菲傭開刀等報復方法,讓無甚悔意的菲律賓付上代價,令阿基諾三世再「笑唔出」?謝志堅的說法,值得我們深思: 「唔想爭取公義嘅同時製造不公義。」公道要討回,但具體的做法永遠不止報復一途。如何堅持立場,同時避免為自己為他人造成更多不必要的麻煩,甚至傷害?這值得我們慢慢思考。

這陣子鬧得熱烘烘的,還有街頭便溺的風波。事緣早前一名內地小孩在旺角街頭便溺,被港人用相機和手機拍下,上載網上牽起(又一次)中港矛盾。內地官媒炮轟港人偷拍孩童便溺, 「更不文明」;內地網民直呼港人針對,揚言要杯葛遊港,甚至發起在五一假期帶小孩來港便溺;另一邊廂,香港網民一邊為自由行「罷遊香港」叫好,一邊提出「遍地黃金攝影比賽」,誓不罷休。面對繼續升溫的中港矛盾,蘇錦樑率先表態,呼籲「包容」、「彼此體諒」、「以和為貴」,並直言「令事件發酵,或加入情緒化言論,根本沒有幫助」。毫無意外,這番「包容論」引來更大的風波,就連藝人也放聲反駁——張敬軒甚至揚言,若他在蘇錦樑府上便溺,蘇也要包容一下。

包容、體諒,也是一門藝術。試想像一下,假如人質事件發生後不久,當家屬為慘劇哭得聲嘶力竭,有人走過去,拍拍膊頭說: 「各地警察處事方式有異,我們應該包容、體諒、以和為貴,別讓事件發酵,損害雙方感情。」家人會有何反應?就算說的人是出於一番好意,但如此言論傳到受害者耳中, 也着實「難聽過粗口」。

當然有人會質疑,人質事件損失的是人命,便溺風波中香港人損失的是衛生,所謂「包容」,根本不能一概而論。這個當然。談包容,論體諒,永遠要視乎處境,考慮心情,絕不能非黑即白——但這些年來,香港社會對「包容」的詮釋,卻恰恰步入另一種極端。

近幾年, 「包容」這個詞彙的曝光率,似乎大幅上升。我用Wisenews 做了一個小統計,搜尋近十五年來, 「包容」一詞在各大傳媒出現次數的變化,結果發現在次數由2001 年的一千餘次,逐年攀升(只有兩年例外),升至去年的六千多次——這除了顯示「包容」一詞漸成潮語,傳媒愈來愈愛使用以外,更反映這個詞語逐步氾濫,其真正的意思、背後的原因,也因而變得愈發模糊。

究竟什麼是「包容」?若按照蘇錦樑對上兩次的說法,包容的意思,就是適應現况,拒絕發聲,逆來順受。所以地鐵迫爆,我們應該站在原地, 「等多(N)班車」;遊客便溺,港人應當掩眼按鼻,從速離去。這就是我們應做的事?好了,就算蘇之所以呼籲「包容」,不過為勸大家保持理性,勿以激進手段報復,用這種口號來呼籲包容,又會有用嗎?坐在電視後面聽着局長呼籲的香港人,難免自問:為什麼我要包容? 因為「大家都是中國人」?(如果沒感覺又如何?)因為不包容的話「有損香港形象」?(慢着,現在是誰損害香港形象?)這些問號排解不了,什麼包容,什麼體諒,根本無從談起。問題又來了,香港人不想包容,面對遊客劣行,我們又該怎樣回應?我想起孔子的一番話。

話說有人曾問孔子,我們應該以德報怨嗎?孔子立即反問: 「何以報德?以直報怨,以德報德。」這不是最好的說法嗎?面對「被踩到上心口」的困境,我們不用急着以怨報怨,以免「在爭取公義的同時製造更多不公義」,但亦毋須學效蘇錦樑和梁振英(提供的藉口),面對一切不公,一律自挖雙目,蒙住耳朵(還有鼻孔),包容以對。更實在的方法,乃正直相待——或走過去好言相勸,提供如廁好去處;或找警察前來,嚴肅執法(當然,若警察徇私,又值得商榷)。

要應對不公,永遠不止包容和報復兩種極端方法。我們要心清眼亮,看得見左右之間那大片空地,站在其中,過程也許艱鉅(例如歷時三年零八個月),結果也未必盡如人意(例如只換來四十一頁報告摘要),但「爭取公義」永遠是一門艱深學問,願有心的香港人有節有理,繼續堅持。


刊於20140427明報星期日生活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 

webpage tracking stats
PlayStation 2 Ga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