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26, 2013

回路人甲:繼續碰撞

收到讀者路人甲刊於評台的回應,繼續碰撞。還是那句:甚是興奮。

評台主編說,這是一場精彩的交鋒。其實我不太同意——路人甲的文章犀利,飛出了許多把鋒利的小刀,但真正朝我擲來的,只有兩把,其餘的,全部丟到《100毛》和2013年的《號外》那邊。我反而更有興趣知道,他們會怎樣回應。

我那篇文章很長,所以早已預期,其實許多人不會讀完整篇的,更可能的是從標題、前言、結語,甚至他人引述的文字中,抽取印象,然後得了觀感。這在網上年代太常見,也見怪不怪了。

我倒肯定路人甲是完整地看完。但對於他所執著的一點,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,我有異議——或許這樣說,可能是我說得不夠清楚:

《100毛》不會是1976年的《號外》(或者兩者之間不存在抽離時代背景的單純比較)。

我的說法是:《100毛》就是這年代的《號外》——

在2013年的時代背景(特點及局限)下,《100毛》的「崛起」,大受歡迎,絕對可以跟當年的《號外》相比。

重點,在於「時代」。

於是文中我開了七道門:時代、媒體、讀者、風格、文化、創辦人、身份,將這七個層面放在時代環境的放大鏡下仔細端詳,然後得出兩本雜誌的異同比較。

讀完路人甲的文章,我不覺察到這些門有什麼被推倒的痕跡,除了風格與身份兩點。

身份方面,路人甲提出,「《100毛》從沒有建立起什麼「新香港人」的身份,它只是由這種所謂的「新香港人」辦出來的雜誌而已。並透過雜誌繼續去鞏固或強化這個本來已存在的身份。」這是一個相當有趣的想法——怎樣區分「鞏固」與「建立」?如果它「只是」鞏固,那「新香港人」的身份的建構過程又是怎樣?

當然,我不是說,《100毛》是唯一正在建構新(一代)香港人身份的媒體,肯定不。以下例子可能有助討論——同樣 born in 七十年代的《網中人》故事。


此劇之所以經典,全因為它的誕生,有時代背景,有歷史啟示。劇集於1979 年拍攝,當時香港正值移民潮高峰,每十二個香港居民之中,就有一個來港少於三年。這批新移民引起社會大眾關注,甚至被視為社會發展一大威脅。香港人認為,他們既搶佔房屋,競爭就業,又會引起罪案,令人心惶惶。在這個社會背景下播放的《網中人》,結果喚醒了本土意識。

馬傑偉事後分析,這個由電視媒介主導的身分建構故事,有四大階段:一,社會上出現了生活方式有明顯分別的群體(行為「正常」的本地人與「不守規律」的新移民);二,大眾傳媒將兩個群體於生活及行為的差異納入創作,生產成文化商品(如《網中人》);三,文化商品為大眾提供兩個群體的「公眾面譜」(新移民就像阿燦;程緯則代表香港人);四,劇集角色的「公眾面譜」深入民心,便反過來影響大眾的生活方式。

問題來了,《網中人》究竟是「強化」還是「建立」香港人身份?抑或它的「鞏固」其實也在「建立」?

我的文章說得很清楚,《100毛》影響身份構成主要靠兩方面:(一)它向新一代確立香港人的生活風格;(二)它挑撥新一代人的日常意識,「確立」和「挑撥」究竟是「鞏固」還是「建立」?還是兩者同時發生?我更相信這是未有答案的討論,值得你我繼續觀察——甚至乎我期望有人走出來說,「新香港人未出現!」,從而衍生更多討論。

至於風格方面,也值得研究。路人甲提出,《號外》曾經精彩的地方,在於「串」、「靚」、「新」。

我想提出一個問題:如果將這三個精彩之處套入現在的時代,又怎樣?

《100毛》不夠「串」,我十分同意。他們多打落水狗,少打當頭起;多插人民公敵,少批大眾甜心……但不是沒有相反例子,如Karl Hui被全城喊打之時,《100毛》用兩版澄清(好的,其實也沒有澄清什麼,至少沒有加多兩腳)。

但在「靚」和「新」,我有異議,因為將這兩個標準擺進時代框架,似乎不太適用——《100毛》「layout以至印刷及用紙都很參差」,會不會就是因為「不需要」?更有趣的是,近年我們經常見到年青一代「學」《黑紙》(《100毛》太新,比較少),將其「美學風格」套用在自己的出版、宣傳品,進行二次創作。就「美學」來說,這會不會是一個論據,印證它正在這時代引領潮流?值得再思。

至於「新」,或是「捧不出新人」,還是那句,現在的「新人」需要被雜誌捧紅,才能成名嗎?若歐陽應霽、利志達、黎堅惠生於這個年代,他們也許已可以運用其他新媒體走紅了——因著新媒體冒起,舊媒體分散,這個年頭的玩法,似是這樣(如謝曬皮、Cuson)。說《100毛》(捧新人的能力)不敵Facebook,又或輸給不需要跟 facebook「競爭」的1976年《號外》,不夠公道。

路人甲文章前半部所講的《號外》故事、精神,我明白理解,也「學到好多嘢」,但論到當年《號外》的高度有幾高,我發現實在難以用間尺量度——因此,我的文章也不試圖單單抽離時空去比較,如果是我的標題有所誤導,或是文章太長導致焦點不清,我會再想想,又或是,歸咎時代——特別是跟兩篇文章的讀者說:「睇哂兩篇文先講啦唔該。」

然後又會有人反駁說寫短文令人明白是我們的責任,Come on!

很同意路人甲的結論:這個時代,真的還需要一本city magazine嗎?不,真的不。至少不止需要一本。下一段故事,最好有新有舊,有長有短,有軟有硬,繼續碰撞。

而這也是我寫作這文章,以至作此「王家衛對彭浩翔式」比較的全部因由——不在比較雜誌,而在比較時代,並其相關的文化故事。這個已經講到爛的香港文化故事,還需多點碰撞,尤其對於兩邊的擁護者,又或像我這樣隔岸觀火而又愛好指手劃腳的偽評論者,更有必要。這個年頭,太多人懷緬過去,太多人討厭現在,但太少人發聲談論究竟為何懷緬為甚討厭,也太少人願意思考自己究竟想要什麼。

而這,也許就是評論的意義。

這一點,相信我和路人甲乙丙丁,都殊途同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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