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ugust 18, 2014

不可一不可再 向政府說不


8月中旬,北京開始高舉風筒,政府暗裏耍小動作,愛國人士繼續厚着臉皮,奉勸市民為香港未來,獻上菊花。毫無疑問,政改方案的底牌、700萬市民的取態,一同臨近決算。

決算前夕,想說點私事。這兩個星期,我懷疑自己染病了。


病徵如下﹕每晚看電視,一到廣告時段,例必坐立不安、嘴角上翹、冷汗直流;到「那個」廣告真的出現,就會全身發抖、心跳加速、七孔冒煙。與此同時,我又聽見在銀行當teller的朋友分享,近日每逢聽見客人說「有票(要入)」,都不期然眉頭一皺,然後滴汗;愛好環保的鄰居,捧着舊衣物到慈善團體,被問「(啲衫)真係唔要?」,立即狂打冷震、猛抽涼氣……病入膏肓的香港市民,明顯不止我一個。

「那個」電視廣告,是政改的最新宣傳片,片長15秒,先播出歷年示威遊行的畫面,接着旁白男聲用勸人戒毒的口吻,自問自答﹕「想變?2017有得普選!」最後,全黑畫面打出大剌剌的六個白字﹕「有票,真係唔要?」這兩個星期,宣傳片進駐電視黃金時段,日播夜播;同款的燈箱廣告,則在各大車站月台,不停插旗,誓死洗淨全港市民的眼球,以及腦袋。面對如此局面,我頭暈、不安。

不安,可能因為我向來跟亞視一樣,討厭廣告。翻開社會學課本,我知道廣告從來不是善男信女,它的存在,不是為了填充節目之間的空隙,而是為了填滿大商家那深不見底的荷包。為了達成目標,它努力翻弄符號、吸引注意、挑起欲望、產生信任、促使行動。電視黃金時段比黃金更加昂貴,因此廣告要一矢中的,賣的,從來不是實質的資訊、貨品,而是虛構的形象、聯想、感覺。因此,廣告的本質,從來都游走於「勸說」和「欺騙」之間。

當然,廣告就算討厭,但終歸是個你情我願的歡樂遊戲;廣大觀眾就算真的動了心,付了錢,最少也獲得新商品和大符號。倘若真的涉及欺騙,也有消費者委員會從旁監察,保障權益,你我着實毋須不安。

 政府賣廣告 靠嚇定洗腦?

但如果賣廣告的,是政府呢?恐怕又是另一回事。政府宣傳片(API),全名Announcement of Public Interest,乃港英年代的產物,與當時政府的管治方針一脈相承。它要做的,顧名思義,便是就着與公眾利益有關的議題,作出宣告。盤點過往片段,我們可以得知昔日的政府廣告,通常可分為三大類。

第一種,用以警告,無論是「小心扒手,保管好財物」,還是「生命冇take2」口號,都旨在「靠嚇」,希望市民做好人、防罪案;第二種廣告,多在新政策實施後(如「長者醫療券計劃」),反覆播放,傳遞資訊;第三種,將「公民教育」擺上枱面,鞏固觀念、宣揚意識,提醒大家「兩個就夠晒數」、「尊重不同價值」、「調解為先」。三種宣傳片,三種目的,卻都為了public interest而announce,大家當然沒有異議。

直至4年前,第四類宣傳片現身。當年的政改諮詢討論陷入僵局,為了搶佔先機,曾蔭權政府不惜做壞規矩,打出「政治廣告」王牌,一邊呼籲「信任讓夢想成真」,一邊質問「原地踏步點會有進步?」結果先例一開,規則一壞,政府愈來愈傾向就尚未落實,甚至極具爭議的政策,大賣廣告,鼓動民意。

近月例子,有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廣告,找來地政總署署長現身說法,重申「新市鎮發展成就了香港的成功故事」;三堆一爐的宣傳片,請「理想主義者」林超英發表高見,勸香港市民「面對現實」……第四類廣告針對輿論,暗中發功﹕它的本質,不是announcement,而是propaganda;它的用意,不在「與市民對話」,而在「要市民聽我話」;或許它真箇為了「公眾利益」着想,但這裏的public interest,卻肯定採用政府定義的版本。
 隨意歪曲市民訴求

近日令香港人集體眼盲的「有票,真係唔要?」廣告,是第四類廣告的最新變種。比起前作,它更精簡,更直接,同時更加病態。它的病徵如下:

一、態度欠佳。Fear appeal是政府宣傳片的慣用伎倆,用在「酒後駕駛」、「打風觀浪」一類處境,向來行之有效。問題是,這次廣告宣傳的,以「有商有量」為號召(或幌子)的政改諮詢。眼前明明是滿佈灰色地帶的議題,它卻用「非黑即白」、「all or nothing」的態度來邀請「對話」,現在究竟是誰在威脅誰?

二、歪曲訴求。旁白說得沒錯,「想變」、「有票」,確實是許多香港人的人生志願,但廣告刻意隱瞞的是,大家對於「變」和「票」,不是毫無要求。我們希望自己手中的票,能夠投給真正心儀的候選人;更希望香港社會的改變,是朝着真正以民為主的方向而行。

面對這種將public interest置之不理的政府API,我們當然要義不容辭,矢志說「不」。然而,老老實實,回歸現實處境,除了(繼續)罷看電視、打爆燈箱,我們還可以怎樣說「不」?更重要的是,政改方案即將出爐,面對比全港市民身高加起來都要更高的提名門檻(傳聞需要過半提名委員會成員支持),面對俯身獻花、打算「袋住先」的親朋好友,立於高牆之下的我們,又可怎樣說「不」?這是每個人都要思考的問題。

為了防止舊病復發,我近來決定關掉電視,改煲舊碟。前兩晚,重溫了去年在港上映的智利電影《向政府說不》,感覺應景。電影由歷史改編,講述1988年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,基於國際壓力而舉行公投,由人民決定,是否讓他再執政8年。這場原本形勢一面倒的公投,因為獲邀替反對陣營構思廣告的主角René力排眾議,炮製出一段容易入口、幸福滿瀉的廣告,而告逆轉。反對派與智利百姓,贏得一場不可能的勝利。

我貪心,看電影既要「有嘢睇」,更要「有嘢學」。連夜煲碟,我發現裏頭最少有兩點啟示,值得一記﹕(一)廣告威力強大,永遠要小心提防。它擅長玩符號,搶注意,造信任,令敵對陣營也不自覺「哼你首歌」,甚至「聽你支笛」;(二)廣告強大,擊中要害的廣告威力更強大。智利的反對派跟香港的一樣,主張拋頭顱、灑熱血,控訴「酷政不仁」,繼續向天呼喊「民主」、「自由」、「人權」。但主角卻決定放下舊論述,採用新說法,游說沉默百姓(中年婦女、年輕選民),放下菊花,立地成人,結果相當奏效。

 旨在喚醒沉默的大多數

這也是香港的處境。我們面前,同樣是高牆、假投票、假改變;尚未死心的我們要游說的,也是主張「袋住先」的沉默大多數。智利那場旨在說「不」的戰事,最後遍地開花;那身處香港的我們,又應該怎樣向政府,向北京,向親友,打好這場「不」的戰爭?廣播條例所限,我們不可能賣15分鐘的電視廣告,更要受州官們每天(無限個)15秒的重複轟炸,究竟有沒有還擊的可能?

平民百姓不能賣電視廣告,但我們可以各自在自己的崗位,成為廣告,結集連線,星火燎原。問題是,捫心自問,你會怎樣用自己的方法,賣這個廣告?是舊論述,還是新說法?是敲鍵盤,還是用嘴巴?

臨近決算,香港人,你的「不」是怎樣的?


刊於20140817明報星期日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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