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February 16, 2014

運動員不是臘鴨



我素來有跑步的習慣(追巴士的時候),但對於這類全城(趁墟)盛事,一直不感興趣——今年除外。事緣我妹報了名,準備跑人生第一次的全馬拉松。過去幾個月,她沒有「未跑先驕」,一直宣稱自己的目標只是「跑足四十二公里」;亦沒有「諉過於人」,風雨不改,堅持練跑(太冷或太懶除外)。我不擅運動,但這位運動員,我十分欣賞。

這星期,也是四年一度冬季奧運會的大日子。

香港沒有冰天雪地( 只有言論自由嚴冬),對於這種全球盛事,群眾一直不感興趣——今年除外。過去一星期,全港市民一邊牙關打震,抵抗嚴冬,一邊眼望電視,關注冬季奧運會上香港唯一代表呂品韜。別誤會,呂品韜不是第一名出戰冬奧的香港選手,索契一戰成績亦不見突出(預賽名列第五,無緣晉級),香港人齊心關注這位短道速滑選手,原因不在於他的比賽演出,而在他賽後向媒體傾訴的運動員心事。


呂品韜講的,是運動員身心同時受創的故事:自己舊患在身,需要隊醫隨團治理,但當局卻以名額已滿為由,拒絕隊醫同行;至於佔去名額的港奧代表團成員,名義上同行,卻從未關心參賽選手,唯有在電視台採訪之時,才施然亮相……官員冷對,結果呂的身體和心情,一同受傷。翌日,受盡千夫所指的同行官員現身反擊——代表團團長王敏超責呂「將自己輸咗嘅原因,搵第啲人嚟攤分吓」;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彭沖指代表團在索契經常開會,日理萬機, 「唔通要日日向運動員請安?」

冬奧的羅生門

雙方各執一詞,很明顯,這是又一場死無對證的羅生門事件。對於羅生門,香港人向來精於隔岸觀火,看風駛𢃇,最愛交由媒體臚列雙方證據,然後扮演法官,私下裁決。然而這次,情况有異,大家不理供辭,迅速歸邊——有人指摘官員冷血,只顧耀武揚威,不理選手死活;有媒體揭露,香港沒有標準溜冰場,選手只能自掏腰包, 飄泊在外, 接受訓練…… 全體民意,連同大眾媒體,攜手站在呂品韜一邊。這邊廂李慧玲被炒(唉),尚且有人懷疑證供真偽,認為李誣衊智囊,抹黑商台;然而那邊廂呂品韜呼冤,群眾與大眾媒體卻是少理實證,不問情由,予以同情,交付真心。原因何在?

全因「運動員」三個大字。

可敬可畏的運動員

香港人和我一樣,平日不是運動的材料(趁墟除外),但對於自家門口出產的運動員,心裏總是特別有感情。這份情,成分複雜,有點矛盾。一方面,每逢大賽我們會為自家選手肉緊握拳,搖旗吶喊,甚至因他們「為香港爭光」而喜極飲泣;另一方面,家長在鼓勵子女強身健體,為他們報讀各式各樣體育興趣班的同時,又會千叮萬囑後代不可「沉迷」,生怕他們以李慧詩為偶像,視呂品韜作目標,走上「全職運動員」的(不歸)路。百姓欣賞運動員,但主流社會對「運動員」,其實又敬又畏。

香港人對李麗珊、黃金寶和呂品韜又敬又畏,那「運動員」之於平民,又有何意義?最少有兩點。

一、繼承傳統價值——運動員是大商家賣廣告的至愛,無論銀行、藥廠,抑或駕駛學校,紛紛高舉選手肖像,大賣廣告,建立品牌形象,全因運動員形象健康,足以成為一家大小的共同偶像。不是嗎?運動員要取得好成績,力爭上游,就得努力鍛煉,超越限制,挑戰極限。他們的汗水和傷痕,讓「努力有回報」、「夢想可成真」等傳統社會價值,得以繼續傳頌。老師家長要教導下一代,樂於講李慧詩出身牛下,揚威世界的心路歷程;媒體要教化眾生,也積極將呂品韜自掏數百萬元圓奧運夢的香港傳奇,公告天下。

提起運動員, 不期然聯想到「體育精神」。何謂體育精神?媒體早兩天就報道了一段小故事:美國花式溜冰選手阿博特,在冬奧的比賽初段發生意外,轉圈不成,還變滾地葫蘆,躺在冰上超過十秒。正當人人坐直身子,關注其傷勢之際,這位運動員竟重新站起,繼續比賽,更完成了一記三周接三周的高難度連跳動作,博得全場觀眾的掌聲和歡呼。體育精神,是「永不放棄,走到最尾」的堅持,是「友誼第一,勝負第二」的灑脫,更是傳統社會價值的全面體現。

二、確立香港意識——運動場是汗水與身體的比試,也是民族和文化的混戰。觀看運動比賽,是平民思考身分政治、文化意識的最佳時機—— 中國選手乘亂後上奪金,我們是否感到高興?香港健兒與中國勁敵同場較量,觀眾的心又如何傾斜?上星期網民惡搞改圖,將冬奧電視畫面上的香港區旗換成港英旗幟,以假亂真,乃運動場上身分意識拉扯的明確體現。

民族的混戰確立香港意識

這種拉扯,始於平民心底,更由大眾媒體放大呈現。回歸之前,李麗珊奪奧運金牌,全港觀眾在《城市追擊》的慫恿下,激動流淚,慨嘆香港這片小土地,竟然出了一個奧運冠軍;李慧詩在世界賽場屢創佳績,更在奧運會斬獲銅牌,媒體將她譽為「牛下女車神」——既點出其出身,更直接向全體市民表明,這個冠軍選手與平民百姓同呼同吸,她胸前的獎牌,是全體港人的榮譽……這次香港人為呂品韜抱打不平,原因亦一樣:他是為香港爭光,為我們爭光啊!當然,這種身分投射,往往放大獎牌,忽視血汗,似乎過於功利,但平民心事如此,又無可避免。

如果連政府官員也抱有相同看法呢?每次運動員獲獎回港,我們必定看見官員笑容滿面,伸手迎接,並稱健兒為「香港之光」、「大家的驕傲」;至於落敗選手呢?抱歉,成王敗寇,只得被打入冷宮。當然,運動員不是為官員的掌聲參與比賽,但最基本的尊重呢?又有沒有? 「諉過於人」、「不懂自省」的運動員,對政府官員和隨行的代表團成員來說,究竟是用以宣傳香港、搞好外交的一塊大招牌,還是流汗訓練,堅持比賽的一個真人?

曬完即棄不見天日

此時此刻,想起麥兜的冷笑話: 「香港嘅運動員,唔係垃圾,更唔係臘鴨!」要曬的時候就被倒掛半空,耀武揚威;曬完了,就被全世界(包括媒體和平民)擱在一旁,不見天日。香港運動員不是臘鴨,是什麼?

平民百姓又如何看待「運動員」?是「香港傳奇」、「城市之光」?還是茶餘飯後的趁墟熱話?我們要聲討官員將健兒當成招牌臘鴨,也要擺脫媒體鏡頭,真真正正為運動員的精神、汗水和夢想,鼓鼓掌,打打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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